近日,浙江省公安廳公布3月份以來全省依法查處的多起涉疫案件。其中,包括2起物流管理存在防疫漏洞,未按防疫規定落實消殺措施的處罰案件。因省內個別地區物流管理存在防疫漏洞,浙江公安機關加大對相關行業督導檢查力度,加大相關違法犯罪懲處力度。如3月15日下午,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區分局鞋塘派出所在開展寄遞物流行業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轄區內一快遞公司未按防疫規定落實消殺措施,存在疫情傳播風險。目前,該公司負責人徐某某被警方依法行政處罰。近日,龍港市某物流公司在車輛卸貨時,未落實消殺措施,存在疫情傳播風險。3月15日,該公司負責人吳某及工作人員張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對涉疫違法犯罪保持“零容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物流運輸作為暢通生活與消費的橋梁,保障貨物消殺安全是貨物運輸的必要環節。龍港市某物流公司負責人未能落實消殺措施,極大地提升了疫情傳播的風險,給人民生活帶來眾多不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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